聯絡我們

  • 延期住宿:
    1.請於住宿前2週告知,將可辦理退費(扣行政手續100元)或保留訂金三個月,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。
    2.包棟住宿前一個月告知,將可辦理退費(扣行政手續費100元)或保留訂金三個月,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。
  • 天災延期:
    如遇天災 (颱風、地震) 經各縣市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,將可辦理延期住宿,並將保留訂金三個月,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。
  • 取消訂房:
    前十五天全額退費,十五天內依觀光局規定扣成數,當日恕不退訂。
  • 本民宿訂金之收取,依照觀光局頒佈《定型化契約》規定,
    並依法令規定比率進行取消訂房之扣款如下:
    旅客住宿日當日取消訂房扣預付訂金金額100%
    旅客於住宿日前1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80%
    旅客於住宿日前2-3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70%
    旅客於住宿日前4-6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60%
    旅客於住宿日前7-9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50%
    旅客於住宿日前10-13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30%
    旅客於住宿日前14日前(含14日)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0%。(或可延期三個月,一次為限。)